关于下达2026年春季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7          阅读:79

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2026年春季研究生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使各培养单位及任课老师提前做好教学安排,现下达2026年春季研究生教学任务,并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026年春季研究生正式开课时间为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6月28日(共17周)。

2.为保证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有教学经验。如需外聘教师,院(部)必须在安排教学任务前把外聘人员的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研究生教学任务必须根据新的培养方案安排。教学日历(见附件1)由各开课院部组织任课教师填写。

4.每门课程课堂讨论学时数不得超过课程总学时数的40%,并应在教学日历上明确说明,研究生自学时间不计入规定学时数内。公共基础课因故调课,调课学时数不得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的5%。

5.为保证学生的课堂学习效率和任课教师的授课质量,建议各学院(部)尽量不要4节连排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

6.各培养单位本学期需开设的学位课和必修课,建议安排在11周前(即2026年5月11日前)结课。

7.为避免与本科生教学任务冲突,研究生课表由研究生院和各院(部)共同排定,研究生院排公共学位课和公共选修课,各院(部)排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

8.下学期专业课排课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1月9日8:00-2026年1月23日24:00,请各院(部)教学秘书务必在该时间段内完成课表编辑工作。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