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4          阅读:8

各有关部门和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动学校“十四五”规划和“1361”工作方略实施,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教学方法和管理水平,2025年学校决定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

立项选题应紧紧围绕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中的重点工作及实际问题,研究目标明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研究方法切实可行,可预见实施效果明显,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具体选题可参照《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选择某一研究方向进行申报。

二、立项类别

本次申报按照项目研究选题意义和质量,分为重点项目(2万)和一般项目(1万)两类,分别进行申报评审。

1.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和近期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望取得较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选题方向参考《选题指南》中选题内容,结题时应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项目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

2.一般项目是指对推进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的研究项目。选题方向参考《选题指南》中选题内容,结题时应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

三、申报要求

1.每个院部(部门)同一大类选题重点项目限报1项。鼓励院部主要负责人、学位点/学科负责人、知名专家等牵头申报重点项目。鼓励跨学院、校政企所联合申报重点项目。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有3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教师或有关管理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丰富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或管理服务经验、较强的研究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3.每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4.项目负责人所主持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5.项目核心内容已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或校级及以上有关奖励的,如无重大创新或持续研究价值的,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程序

1. 申报时间截止到2025年2月28日12:00。申请人进入校园网主页,点击办事大厅,服务部门选择研究生院,在“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模块中进行填报。

2. 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对院部(部门)推荐项目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

五、有关要求

1.各院部(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十四五”规划和研究生教育教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做好项目规划与组织申报,并对推荐项目严格审查把关。

2. 本年度教改项目的资助数量,按照专家评审结果和学校审批的预算总额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转立;鼓励各院部(部门)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3. 项目执行时间为重点项目自立项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一般项目自立项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项目组成员和项目计划任务等不得随意变更。

4.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中期考核与结题验收,根据项目研究成果,项目验收视情况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中期验收不合格者,项目予以终止。

5. 项目负责人若在项目实施期间因故中止,应办理中止手续。未办理手续而擅自中止者,该项目予以取消,两年内不再批准该项目负责人的申报。

6. 项目报销范围:印刷费、版面(出版)费、资料(材料)费、会议费、市外差旅费。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4日

附件1:选题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