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26年度第三批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30          阅读:8次

 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30号)文件规定,在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和院部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生院审核,并经评审专家会议讨论,现公布我校2026年度第三批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申请结果,具体名单详见下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

 出访国家/地区

 类型

 1

 3011XX0011

 郭莉

 海洋学院

 阿根廷

 国际学术会议

 2

 3001XX0065

 梁嘉诚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泰国

 国际学术会议

 3

 3004XX0021

徐熠

 人工智能学院

 美国

 国际学术会议

 4

 3001XX0118

 徐其来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美国

 国际学术会议

 5

 3011XX0011

 卫泂钒

 海洋学院

 阿根廷

 国际学术会议

 6

 2004XX0019

 刘彩妮

 人工智能学院

 美国

 国际学术会议

 7

 3007XX0031

 任一心

 经济管理学院

 韩国

 国际学术会议

 8

 3011XX0003

 郑婷尹

 海洋学院

 智利

 国际短期合作

 9

 3011XX0006

 张梦薇

 海洋学院

 智利

 国际短期合作

 

 一、出国管理

 1、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在出国前须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出国(境)申请表”。资助证明等材料获取途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资料下载—搜索“国际学术交流”,即可获取。

 2、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按照申请计划出国。不能按计划出国的,在本人申请表填写的出国日期前,提交退出申请,入口:网上办事大厅—国际学术交流项目—退出申请。未提交退出申请的,将取消其在校期间再次获得本项目的资助资格。

 3、获得资助的研究生按照计划完成学术交流任务,完成计划后必须按时回国。对于短期国际科研合作的学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回国的,应该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入口:网上办事大厅—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在国外进行科研合作。到期后必须按时回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籍,学校将对其按该生自动退学处理。

 4、经费严格参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请根据以下额度和要求合理规划个人安排:

 资助类型

 年度累计报销上限(每人)

 报销方式

 有效期限

 提交要求

 国际短期科研合作

 2万元

 实报实销

 仅限2026年度

 须在学校11月份封账前提交报销申请

 国际学术会议

 1万元

 实报实销

 仅限2026年度

 同上

      5、本项目不提供事前借款,相关费用须在回国后按规定报销。办事流程:

 ①回国后提交总结报告,入口:网上办事大厅—国际学术交流项目—任务完成确认表;

 ②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研究生本人向研究生院申请报销额度的授权;

 ③在获资助的研究生本人财务账号中报销。报销流程具体事宜若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以财务处的答复为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22062

 联系地址:综合办公楼406。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