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26年度第二批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国际短期合作)资助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7 阅读:0次
各院(部)研究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30号)文件规定,在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和院部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生院审核,现公布我校2026年度第二批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国际短期合作)资助申请结果。资助名单详见下表:
国际短期合作 |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出访国家/地区 |
1 | 3001210059 | 刘凌寒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德国 |
一、注意事项
1、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在出国前须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出国(境)申请表》。如需资助证明等材料的,请到“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处获取。
2、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按照申请计划出国。未在本年度按照计划出国的,视为放弃资格。不能按计划出国的,在本人申请表中填报的拟出国起始日期前提交《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退出申请书》。未按计划出国且未提交退出申请书的,将取消其在校期间再次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3、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完成计划后必须按时回国。对于进行短期国际科研合作的学生,如需要延期回国,应该提前一个月向我校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在国外进行科研合作,到期后必须按时回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籍,学校将对其按该生自动退学处理。
4、经费严格参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请根据以下额度和要求合理规划个人安排:
资助类型 | 年度累计报销上限(每人) | 报销方式 | 有效期限 | 提交要求 |
国际短期合作 | 2万元 | 实报实销 | 仅限2026年度 | 须在学校11月份封账前提交报销申请 |
本项目无法先行借款,请回国后进行报销。办事流程:
①回国后在办事大厅提交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任务完成确认表(附总结报告),经研究生院审查通过;
②本人到研究生院申请授权本人财务账号;
③自行报销。报销具体事宜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以财务处的规定为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22062
联系地址:综合办公楼406。
欢迎咨询!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