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2023级硕士研究生提交开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          阅读:874

2023级硕士研究生及所在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暂行管理办法》(中地大研发〔2020〕京25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地大研发〔2020〕京26号)的相关要求,现特别提醒2023级未完成开题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系统提交工作,合理规划好个人学业进度,确保正常毕业。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