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增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5          阅读:1647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即日起开始202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增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校外导师的遴选应有利于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保证和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选聘的校外导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治学严谨,恪守道德。

2. 有明确和相对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领域,在本领域取得过较好的学术成果或工作成就。

3. 有独立指导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和论文写作的能力。

4.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职称。

二、选聘流程

1.各培养单位按照校外导师的基本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需求,组织遴选工作。各培养单位召开分学位委员会会议,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者思想政治、学术及实践水平等进行评审,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出席委员达到或超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为有效,同意票数超过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为通过。

2.拟申报的校外导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gmsadm.cugb.edu.cn/logon)进行注册。点击手机号注册,输入姓名、手机号、短信验证码,设置密码。设置完成后重新登录,进行个人信息维护,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填写完毕即可提交,等待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完成后,审核结果会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申报人(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对申报人进行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4.本次遴选工作结束后,各培养单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汇总名单,制作《校外导师选聘汇总表》(附件3),纸版由分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后提交研究生院存档。

三、时间安排

本次遴选增补工作自5月15日起,至5月31日截止。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将于5月31日中午12:00关闭。请各培养单位于6月12日17:30前将《校外导师选聘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联系人:纪云龙,电话:82323959。


      附件1 产业导师使用手册.docx

      附件2 管理端使用手册.docx

      附件3 校外导师选聘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