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选聘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9          阅读:237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专业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将开展2024年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2024年新选聘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原则上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中地大京发〔2022〕29号)文件为指导和依据(见附件一)。

2. 考虑到学校雄安校区未来的发展,“一校两区”格局即将形成,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将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适度扩大选聘规模,对于责任心强、师德师风良好、学术水平高且科研经费充足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精心挑选,从严审核。

二、工作程序

所有申请参加选聘人员,均需通过学校主页“办事大厅”中“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专题服务进行,其申请流程详见附件二,审批流程详见附件三。

三、时间安排

2024年5月3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对新选聘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的审查、讨论并形成决议。于5月31日中午12:00前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及选聘指导教师汇总名单报学位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07)。

学位办公室收到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拟选聘名单后,将进行核查、整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6月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审议通过后的人员名单将按照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正式发文确认。

四、几点说明

1.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范围为目前不具备硕士、博士指导教师资格的我校教师,学校聘任的兼职教授可申请选聘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

2.新选聘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申报学科专业见附件四。

3.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学位办公室协商解决。联系人:马雪原,联系电话:82321952

 导师选聘附件.zip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