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阅读:2214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培养和激励创新精神,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地大京发〔2014〕4号文件要求,特对我校2022年9月-2023年6月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的基本条件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成果突出, 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与创新性研究进展;硕士学位论文取得重要的研究新进展。
3.论文体现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文笔流畅,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
4.根据中地大京发〔2014〕4号文件要求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曾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对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的要求如下:
1)评选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且至少有2篇国内SCI(SCIE、SSCI、A&HCI)或1篇国际SCI(SCIE、SSCI、A&HCI)检索论文。
2)评选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SCI(SCIE、SSCI、A&HCI)、EI检索的论文1篇。
注:论文摘要及会议论文检索不在统计之列,SCI论文online等同已发表,其他待刊论文不予认可。
二、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1.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的原则。
2.参照上述评选标准,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把关,负责组织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初选工作。其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名额不超过2022年9月-2023年6月授位人数的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名额不超过授位人数的5%。
3.请各培养单位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授位事宜和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评工作,将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在网上公示一周,并于5月29日将优秀学位论文初选结果报送校学位办公室(见附件1、附件2)。报送时应将博士、硕士评选优秀学位论文所有科研成果和相关证明(论文只附首页),按照汇总表顺序装订(汇总表附在首页)后提交,汇总表发至xwb@cugb.edu.cn。
4.校学位办公室将根据初选名单,统一组织相关材料报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终审,终审结果向全校公布,并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给予表彰。
三、其他说明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核对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所有信息,其中专业不得简写,论文题目必须完整准确。
2.延期公开学位论文不得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结果一览表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结果一览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