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3-05-11 阅读:3083次
5月10日上午,我校召开202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部署会。研究生院院长金胜、副院长彭国华、各招生单位负责人及教学秘书参加了会议,金胜主持会议。
彭国华副院长对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做了全面部署。首先介绍了2023年博士招生指标分配基本原则、报名人数等情况。其次重点强调了招生资格初审、材料评审、综合考核、信息公开、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考生服务意识等关键环节的具体要求。要求各学院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严格复试流程,规范复试各环节,把工作做实,把问题想细。最后就今年实施的校内科研博士政策做了详细的解读,要求各单位做好解释与宣传工作。
各招生单位参会人员就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
金胜院长总结发言时强调,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是学校选择优秀生源的重要手段,各学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部门和学校的招生工作文件,细化招生录取方案。并对我校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规范考核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公平公正。二是要坚持综合评价,科学制定考核方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三是要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各招生单位要结合往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经验,聚焦问题导向,充分认识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要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各环节,特别是考核录取工作环节的风险隐患进行系统梳理排查,建立台账清单,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