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激励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阅读:9019

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30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研激励项目实施细则》(中地大京研发〔202126号)相关要求,为鼓励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的研究生,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促进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升,学校继续开展研究生科研激励项目工作。现将2023年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员

已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在籍博士、硕士研究生(已毕业研究生不在申报之列),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在处分期内。

(二)科研成果时间界定

2022年612023年531日;2022年申报时已使用成果不得再次计入。

(三)评价指标认定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实施细则》认定(附件1)。申请者科研成果积分不低于5分可参评;发表论文须在2023年531日前见刊或在线,在线以论文明确标明online时间为准;所有成果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上传。

(四)科研成果积分及奖励办法

积分评价体系及研究生竞赛项目认定结果(仅国家级可参评)见《实施细则》附表;奖励额度及等级见《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5月3日前,申请者在学校官网【办事大厅】【学生事务】【研究生科研激励项目申请】中完成已取得成果的线上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请务必保证图片清晰端正);如有成果在5月发表,请于530日至66日期间联系研究生院质量办退回修改,并于66日前完成上报,逾期不候。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于518日前完成成果初审工作(不含5月份发表的成果)。于69日前完成5月份发表成果的审核工作。

(三)研究生院终审

研究生院质量办对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终审,产生拟发放奖励名单并在部门主页公示,公示期5天,并于6月份对公示无异议者发放奖励。

   联系人:赵琳、李子轩     电话:8232220718500583808 

 三、其他说明

(一)硕博贯通培养和直博的博士生需在硕博方式中对应选择硕博连读直博,成果可在有效期内分别从硕士期间和本科期间计算;因漏填失去相应科研奖励,责任自负。

(二)所有成果必须标明发表或获得时间;学术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同一期刊会存在不同学科分区不同的现象,原则上以高积分分区为准。

(三)A区、B区标志性期刊目录见附件2

(四)C区、D区标志性期刊目录,C区论文以Q1为准,D区论文以Q2为准。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2021年期刊引证报告JCR分区,该日期之前发表的论文,以2020年分区为准(附件3-1),该日期之后以2021年分区为准(附件3-2)。请申请者在线上申报时填选【执行版本】,2021年分区选填“新”,2020年分区选填“旧”,其他不涉及版本区别的成果选填“无”。

(五)AMI 综合评价报告:刊评价报告(附件4)中涉及的期刊界定为C区。

(六)中文卓越期刊目录(附件5)中的部分期刊进入SCIQ1Q2,以高积分分区为准。

(七)在审核或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本年度申报资格;发文奖励后被举报核实者,将发文取消其奖励资格,追回奖励金额,并将处罚记录归入个人档案。

(八)请申报通过研究生及时在财务系统维护个人银行卡卡号信息,毕业生请勿注销银行卡,以免影响奖励发放。

 

附件: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研激励项目实施细则》

2. A区、B区标志性期刊目录(自然类与社科类)

3-1. C区、D区标志性期刊目录(自然类与社科类)(2020年)

3-2. C区、D区标志性期刊目录(自然类与社科类)(2021年)

4. AMI 综合评价报告:A刊评价报告

5. 中文卓越期刊目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23年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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