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秋季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5          阅读:1031

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实际情况,为做好本学期的课程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的原则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照“一课一方案”的原则制定适合课程的考核方案,推行多种形式、多种类别、多种成绩评定方式的考核制度,在不改变教学目标、教学质量和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适当进行考核方式的改革。

2、任课教师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目标及教学实际,合理设置考核内容,有效设计考核标准,提倡以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观题等为主的命题方式,全面考核学生知识理解及运用能力,结合专业特点自主确定适合的考核方式,可综合过程考核成绩和结课考核成绩(考试或考查成绩)给出最终评定成绩。

3、在线考试要注重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鼓励采用非标准答案考试;要加大学习过程考核,降低在线考试部分占总成绩的比例。

二、关于课程考核的具体安排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原则上按原计划考试周时间:2023年1月2日—1月7日进行课程考核;已经结课的课程,由开课单位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二)考核方式

1、鼓励研究生专业课采用答辩、论文、综述报告等形式进行课程考核

2、对于必须进行考试的课程,建议在保证考核质量和公平公正的前期下,优先采用开卷方式进行考核

3、对于确需闭卷考试的课程,其具体考核方式、流程、平台,由开课单位研究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如在组织考试过程中有困难,可联系研究生院协商解决。

4、对于必须采用线下考核的课程,任课老师与学生协商后,可向研究生院申请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组织线下考试并同时做好开学线上考试预案

(三)考试成绩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及成绩单、教学总结录入工作。

三、其他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原则意见,应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开展考核组织工作,论证制定好本单位所开课程的考核方案,2022年秋季研究生课程考核信息表(附件1)于2022年12月16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具体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任课教师、开课专业、考核时间段、考核方式、拟选考试平台等。

2、所有课程应有相应的考核实施细则,主要包括课程考核时间、考核方式、成绩评定、成绩构成比例、考核有关要求等,并须事先告知选课学生。

3、教师务必在考试前对所有选课学生的网络环境进行充分摸底,以确保每位学生都能顺利参与考试。 教师须提前测试考试平台的稳定性,在考前与学生建立联系,提前告知学生考试时间、试卷发放方式和发放时间、线上考试平台的使用方法、试卷提交方式等,并组织学生在正式考试前进行考试演练,避免考试中出现问题。

4、教学单位和教师应留存好考试相关材料。

5、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好课程的考核工作,倡导学生诚信考试,保证课程考核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研究生院

2022年125日

附件: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