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8          阅读:4813

各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暂行管理办法》(中地大研发〔2020〕京25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地大研发〔2020〕京26号)的相关要求,现就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方式

2021级及以后的研究生全部通过网上管理系统提交开题和中期报告,报告评定表须手写签名,学院留存。

2020级研究生由学院或导师组自行决定开题和中期报告的提交方式和时间。

二、开题和中期的时间要求

2021级博士研究生开题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日00:00,中期考核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00:00‐2024年7月1日00:00。完成开题10个月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完成中期考核10个月后方可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需要在2025年6月取得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最迟应于2024年5月1日00:00前完成中期考核。

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题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00:00,中期考核时间为2022年8月1日00:00‐2024年1月15日00:00。完成开题6个月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完成中期考核6个月后方可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需要在2024年6月取得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应于2023年9月30日00:00前完成中期考核。

三、网上提交流程

学生端:信息门户―研究生管理―培养―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申请,选择“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或“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录入各项信息。报告会结束后,扫描报告评定表(导师、评议组组长必须手写签名),导入系统并提交。各培养环节的完成时间以管理系统的实际提交时间认定。

学院管理端:信息门户―研究生管理―培养―培养环节审核。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暂行管理办法》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3: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4: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附件5:开题中期网上填报系统使用说明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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