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11-08          阅读:4092

中地大京研发〔2022〕16号

 

一、总体原则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选拔创新人才,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具备硕士-博士连续培养条件的学生,在达到相关要求,经考核合格,被确定为正式博士研究生后进行硕博统筹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

二、基本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志存高远,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处分。

(二) 申请人须是我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 申请的学科专业原则上应为申请者所学或相近学科专业。

(四) 无重修科目且学位课成绩不低于70分。

(五) 研一和研二申请者,有科研成果者优先;研三申请者,应有一项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等)。

(六) 申请者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工作能力。

三、遴选程序

(一)书面申请

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向要就读博士的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二)资格审核

招生培养单位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及资格审核。

(三)综合复试

研究生按就读博士所在培养单位的要求参加统一复试,由培养单位经综合考评,决定是否录取。

(四)上报审定

培养单位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排名,在规定时间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定。

(五)网上公示

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公示期满,研究生院公布录取名单。

四、其他说明

(一) 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伪造篡改、学术不端、违反考核规定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 硕博连读生获得博士入学资格后,不再保留硕士学籍。

(三)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不授予硕士学位。

(四) 涉及跨专业、跨学院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应满足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的相关要求。

(五) 对于硕博连读生,在博士入学2年后,可申请博士转硕士。申请批准后,按照原来的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培养,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转为硕士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

(六)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就研究生科研成果的界定、外语水平要求、课程成绩要求等制定实施细则,但不能低于本办法的相关要求,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实施。

(七) 本实施办法自2023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对于“研三申请者应有至少一项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可从2024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八) 本实施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2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