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9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阅读:2300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暂行规定》,将开展2022年9月拟授予学位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实行“预答辩”制度,“预答辩”不通过的不得进行正式答辩。“预答辩”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其程序可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组织实施。预答辩须填写预答辩记录表(模板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916日中午12:00,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预答辩记录表、授予学位报盘表、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按此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的材料信息进行审核把关,避免影响此次学位授予工作。

三、报送材料: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决议纸质版(模板见附件2)。  

(二)拟授予学位学生汇总名单纸质版(模板见附件3)。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清稿纸质版(模板见附件4)。

(四)博士学位论文摘要纸质版(模板见附件5)。

(五)预答辩记录表(见附件1)

(五)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

(六)学位论文光盘(电子版),每个培养单位汇总论文后提交一张光盘。光盘中的文件为PDF及word版本。学位论文的命名为:“学号姓名”,例如:3001130001王一。电子版论文中,声明及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页需要学生及导师签字并扫描附在文中相应位置。(模板见附件6)。

学位论文电子版请严格按照“学号姓名”命名,学号和姓名中无空格、下划线或加号等字符。

(七)学位论文延期公开情况登记表(模板见附件7)。

四、答辩方式: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2022年9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将采取远程网络答辩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学位论文答辩方式,认真做好2022年9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论文答辩质量。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答辩采取远程网络与现场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因疫情防控要求毕业生不能返校期间,未返校的毕业研究生在居住地进行远程网络答辩,在校内的毕业研究生可进行现场答辩,也可以进行远程网络答辩。

2、答辩要求及程序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执行。校内专家评委以及答辩秘书,可安排到现场参加答辩会;校外专家一般应以视频方式参加答辩会。

3、进行远程网络答辩的,参会人员需预先熟悉会议软件使用方法,确保答辩顺利进行。答辩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各培养单位应尽可能选择通风良好、网络通畅、利于视频录制的地点开展论文答辩工作。参加答辩会的所有成员必须着装整洁,遵守答辩纪律与网络规范,答辩过程中不得出现与学位论文答辩无关的内容。现场答辩要求与往年保持一致。

4、答辩表决票及答辩决议书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由答辩秘书负责收集整理,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上报归档材料。

5、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答辩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本单位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五、其他说明:

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严格审核学生的学位授予情况及学位论文申请材料,并形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本次学位报盘信息将从网上申报。通过校园网-办事大厅中的相应“研究生学位申请”模块进行申报。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相关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并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开展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学位办公室协商解决,联系人:冯宇,联系电话,82321924。

 

附件:

1.      预答辩记录表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决议

3.      拟授予学位学生汇总名单

4.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清稿模板

5.      博士学位论文摘要

6.      声明及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页

7.      学位论文延期公开情况登记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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