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8          阅读:19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优秀教师和先进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研究生教育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评优工作,详情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教育教学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130号)(附件1)。

参评单位和个人填写申报表(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各培养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于3月2日17:30前将纸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综合办公楼412室),咨询电话82323959。

 

 

研究生院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教育教学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

附件2:研究生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附件3: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4: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5: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