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告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阅读:866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公示名单中的学生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我校拟对作出退学处理。

因所在培养单位经多种途径无法联系上学生本人,我校通过邮寄方式向其送达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学生给予退学处理的告知书无人签收退回通过学校网站予以。公向我校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我校将依法作出处理。

间:2022115-315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请于公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学籍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10-82322062

 

附件:

公示名单.pdf

 

研究生院

202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