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7 阅读:314次
各学院(体育部):
2021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自11月份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于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具体安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一、 各学院(部)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组成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教研室成立相应的考核小组。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小组需由参与开题或中期考核工作的导师或导师组成员及不少于3人的同行专家组成。
二、 研究生在论文开题报告会上结合查阅文献和初步调研结果,论证论文的选题依据、研究现状、选题意义和实施方案等。考核小组依据研究生论文开题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给出评议结果,填写《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定表》,存入研究生学习档案。首次开题报告论证未通过的,可在一个月内进行二次开题。二次开题的评议组成员组成,应与第一次相同。
三、 研究生中期考核要在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后进行,未达到规定学分者不得参加中期考核,可申请延迟,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延迟考核。研究生中期考核是通过对课程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科研成果、学位论文研究进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督促研究生认真投入学习和科研。对不适宜继续按硕士研究生标准培养的,给予退学处理。中期考核小组在《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上填写考核意见,给出考核结果,存入研究生学习档案。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