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十八届研究生优秀学术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7          阅读:2909

各培养单位:

为促进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展示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拟定于20211210日举办全校研究生优秀学术报告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法

研究生在读期间作学术报告一次,是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环节。各培养单位应成立本年度学术报告评审组,1130日前组织完成应届毕业生的学术报告。

在培养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会中被评为优秀者,可推荐参加校级报告会。各培养单位具体推荐指标如下:

28届优秀学术报告会指标分配

培养单位

硕士生

(人)

博士生

(人)

总数

(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1

3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5

5

10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

1

3

工程技术学院

3

1

4

海洋学院

2

2

经济管理学院

4

1

5

科学研究院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能源学院

2

2

4

数理学院

3

3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3

2

5

体育部

1

1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2

1

3

外国语学院

1

1

信息工程学院

3

3

中国地质科学院

1

1

珠宝学院

2

2

二、汇报要求

(一)汇报内容要求

学术报告不等同于研究生中期报告。学术报告要具备科学性、系统性、创新性,应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1、研究现状及科学问题的提出(发现问题);

2、解决问题的方法、手段、过程等(解决问题);

3、主要创新性认识(重要结论)。

(二)汇报时间要求

博士学术报告,汇报15分钟,提问交流5分钟;

硕士学术报告,汇报10分钟,提问交流5分钟。

三、时间安排

1.  各培养单位1110日前上报本培养单位学术报告会日程安排(附件1)。

2.  12117:30前各培养单位上报优秀学术报告推荐名单(附件2)。

3.  推荐参加全校优秀学术报告会的研究生填写报告摘要(附件3),于12317:30前将摘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  全体参加第二十八届优秀学术报告会的研究生,于126日、7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到综合楼406培养办拷贝汇报用PPT

5.  1210日,在国际会议中心南楼一层多功能厅、中会议室举行第28届研究生优秀学术报告会。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四、评优办法及奖励

按照现场专家组综合评分结果评出获奖名次。设一等奖5名,奖金2000/名;二等奖10名,奖金1000/名;三等奖15名,奖金500/名。

欢迎学校教师及其他研究生参加。旁听研究生视为参加研究生学术报告会,上、下午各记一次。

 

 

研究生院

20211127

28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