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研究生名师讲堂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28 阅读:375次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研究生名师讲堂项目管理办法
一、 总则
(一) 为促进我校学术交流,拓展师生学术视野,为广大教师和研究生搭建高起点、多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设立“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名师讲堂”项目。为规范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 研究生名师讲堂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年度预算制定、讲座计划执行、邀请方案审定、过程监督管理。
(三) 本办法适用于邀请国内专家作为主讲嘉宾来校举办讲座,邀请国外专家按照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 基本要求
(一) 研究生名师讲堂项目应以学术讲座或专题报告的形式,就学科发展前沿或最新进展、重大科技问题、国家或社会发展改革等问题作专题报告。
(二) 研究生名师讲堂项目可以采取个人邀请或部门邀请的方式,个人邀请的邀请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或其他管理人员,主讲嘉宾的行程安排和差旅食宿或其他费用由邀请人或部门负责。个人邀请人在同一年度内最多可申报5个名师讲堂项目。
(三) 名师讲堂项目所邀请的主讲嘉宾一般为校外人员,校内的院士、国家级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也可作为名师讲堂专家。主讲嘉宾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某一领域或行业的专家、知名人士。
(四) 已审核通过的主讲嘉宾不能参加时,不能用其他人替换,本次项目予以取消。已在我校做过名师讲堂讲座的主讲嘉宾,若主题和内容无更新,不接受再次申报。
(五) 当年申报的名师讲堂项目必须当年执行,当年未能执行的项目不能转入下一年度,应重新申请。
(六) 研究生名师讲堂项目分为单场讲座和连续讲座两种方式,讲座以学时计算,50分钟计为1学时。2学时及以内为单场讲座,3-16学时为连续讲座,本项目不支持超过16学时的讲座。
(七) 邀请人或部门所在党委负责对主讲嘉宾的政治审查,主讲嘉宾在讲座过程中不得发表有损国家或学校声誉的言论。
(八) 研究生名师讲堂项目主要采取现场方式,应在校内公开举行,原则上不接受线上讲座。确实需要举行线上讲座的,应说明原因,提前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 组织实施办法
(一) 研究生院每年12月份公布下一年度研究生名师讲堂申报计划。
(二) 邀请人或部门填写研究生名师讲堂项目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党委和主管领导对主讲嘉宾的政治情况、讲座题目、讲座内容等进行严格认真的初审,填写审批意见。
(三) 通过初审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进行最终审核,于次年年初公布当年审批通过的项目名单。
(四) 邀请人或部门负责讲座的具体组织工作,在讲座开始一周前张贴公告或通过其他方式发布通知。
(五) 邀请人或部门应在名师讲堂讲座结束后一周内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和学生意见反馈表(附件2)。总结报告应包含讲座内容、到场人数、课堂效果等内容,并附现场照片。学生意见反馈表不少于3份。
四、 主讲嘉宾课酬
(一)课酬标准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培训费管理细则》(中地大京发〔2020〕131号),研究生名师讲堂项目课酬以税前计算,发放标准如下:
1.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0元人民币/学时;
2. 院士或国家级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500元人民币/学时。
(二)发放方式
研究生名师讲堂主讲嘉宾课酬以银行转卡的方式发放。研究生院授权邀请人或部门在指定的财务专项内按照实际学时数填报金额,经研究生院审核、签字盖章后,进行劳务报销。
五、 其他说明
(一) 鼓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自筹经费聘请专家举办讲座,研究生院负责教室安排和公告发布。
(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研究生名师讲堂项目申请表
2.研究生名师讲堂学生意见反馈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5日